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是否能提起刑附民

达成调解协议后,如果协议还未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但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被害人能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五条

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第一百八十六条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受理。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以及本解释有关规定的,应当受理;不符合的,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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