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立案的诉讼时效怎么算

不予立案的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之日起重新计算;如果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的,则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

上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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