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不动产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侦查人员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办理查询时,应当出示本人工作证件,提交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依照相关规定办理查询事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的通知》第八条

查封土地、房屋等涉案不动产,需要查询不动产权属情况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

侦查人员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办理查询时,应当出示本人工作证件,提交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依照相关规定办理查询事项。

需要查询其他涉案财物的权属登记情况的,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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