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处罚拘役是法院判吗
醉酒驾车的拘役刑期规定在一个月至六个月之间,若因多项罪行而面临拘役处罚时,总刑期则不可超过一年。
被依法判处拘役刑期自人民法院宣告确定之日起生效,然而,若在宣判前提早被予以羁押,则应将该期间以一比一的比例折算为刑期。
换言之,倘若醉酒驾驶者被判定需接受拘役惩罚,那么其刑期将在一个月至六个月之间,即使涉及多项罪行,总刑期也不得超过一年。
此外,若醉酒驾驶者在宣判前已被提前羁押,则该期间可按一比一的比例折算为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第二款、第四款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醉驾判拘役了能减刑吗现在
醉酒驾驶案件若被判处为期三个月的拘役惩罚,在服刑期间,只要认真遵循监规纪律并充分接受思想教育与行为改正,确实展现出极大程度的反省态度或任何形式的立功表现,都将有机会获得减刑处理;
然而,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重大立功表现,则必须予以减刑:
(1)成功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
(2)向司法机关揭发监狱内部及外部的重大犯罪活动,且经过调查核实后确认属实;
(3)在科技创新领域取得显著成就,如拥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成果;
(4)在日常生活中舍己为人,积极救助他人生命安全;
(5)在抵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过程中,表现出色,发挥关键作用;
(6)对于国家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其他具有重大意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