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开庭判拘役会马上带走吗
醉酒驾驶案件的判决通常于判决之日起十日后生效,且在判决生效并交付执行之前,法院将提前数日通知涉案当事人。
若判决结果为拘役,尽管在大多数情况下法庭会立即作出执行拘留的命令,但这一决定究竟何时实现,仍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在执行拘役的过程中,法院还需与公安机关进行密切协作,以确保整个执行过程得以顺利进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驾判一个月实际坐多久
依照法律规定,醉酒驾驶者一旦被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个月,其实际服刑的期限往往也恰好是一个月。
一旦法院做出有罪裁决且裁决正式生效,醉酒驾驶者需要按照指定的日期和时间前往相关司法机关进行报到并开始执行拘役。
若在宣判之前已经被先行羁押,那么这段时间将可以用来折抵刑期,即每一天的羁押都可视为一天的刑期。
因此,实际服刑的期限将会根据宣判前的羁押状况进行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