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费中哪些项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退伍费中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劳务报酬、生产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以夫妻名义受赠或继承的财产、其他应当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的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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