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分手后还钱的法律是什么

男女分手后还钱的相关规定如下:

1、恋爱期间的借贷,分手后应当进行返还;

2、恋爱期间,一方赠送给另一方的财物,一般无权要求返还;

3、恋爱期间,互赠财产数量多,价值大,或者遭受财产损失的一方因送礼或其他花费而导致生活困难,可要求对方全部或部分返还,若赠与物已毁损而不存在,可折价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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