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可通过以下方式支付子女抚养费:

1、离婚后一方可定期给付抚育费,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2、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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