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于离婚后子女的探望权的规定有什么

法律对于离婚后子女的探望权的规定有:

一、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父或母有探望孩子的权利,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配合对方行使这一权利。

二、探视权的行使时间、方式等内容由孩子父母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三、如果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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