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婚需要些什么手续

自愿离婚需要的手续包括:

1、双方提前书写好离婚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应当包括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携带好离婚协议书以及相关的证件,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3、证件资料通过审查后,可以领取《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4、双方度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