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自愿离婚的法律程序是如何

双方自愿离婚的法律程序:夫妻双方拿着结婚证、本人身份证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好之后发给双方《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双方回家去冷静下来,度过三十天。过了冷静期,仍要离婚,在之后的三十天内拿材料去换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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