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公证认证的程序是什么

涉外婚姻公证认证的程序:当事人在外国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或者办理的结婚证等文书材料要拿到中国使用的,需要先经过当地的公证机关公证,然后再到该国外交部门办理认证,再送交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之后,才能拿到我国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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