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登记需要哪些证件材料

再婚登记需要的证件材料有:

1、双方当事人各自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

2、无配偶证明,再婚的一方或者双方可以通过出示离婚证件来证明自己没有配偶。

3、当事人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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