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原因会引起探视权的中止执行

如下原因会引起探视权的中止: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会传染,或严重子女健康的;

(2)探望权人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

(3)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4)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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