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男方不让迁户口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不让迁户口的,可以和男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有下列两种方式:通过诉讼或者协议离婚的,可以直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材料去办理迁移户口的手续;户口本在男方手里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交出户口本或者到派出所申请补办。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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