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要提供什么证件

离婚时需要提供的证件有:

1.身份证明: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2.工作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单等;

3.住房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或购房发票;

4.其他相关证件:比如股票证书、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银行卡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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