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怎样保障

离婚之后小孩的探视权的保障需要在协议中明确以下几点:

1、明确探视时间。在何时探视(如:周六、周日);每次探视的时长(如:一天、两天),明确起止时间,避免在以后发生争议;

2、明确探视地点。在何地探视(如:女方或男方居住地、其他约定地)。是否可以把小孩带走及带离住所市、县。

3、明确探望方式。一个月探视多少次?什么时候送回来?由哪一方负责接送呢?即是小孩子的接送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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