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离婚事由有哪些

法定的离婚理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具体情形表现如下:

一、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二、一方提出离婚,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确为感情破裂者。

三、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可以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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