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六年起诉离婚要多久能判离

分居六年起诉离婚的,法院一般需六个月的时间判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分居六年显然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第一次没有判离,一般需要隔六个月再次提出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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