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东西

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提交的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身份证原件、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两份;买房时的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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