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股票的分配为:

一、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各自的股票,协商不成,可委托评估机构对股票的价值进行评估,由法院作出判决。

二、夫妻一方持有公司股票的,夫妻双方可协商处理公司股票。如协商不成的,法院一般会将根据出资情况、公司的经营状况等相关因素,将公司股票判给原持有方,由持有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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