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是什么意思

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为:

一、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

二、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

三、离婚案件的判决则是指经过法定的审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裁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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