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有债务一方还不起法院怎么判决

夫妻离婚有债务一方不还的情况,若债务为婚前一方债务,则由债务人自行承担;若为婚后债务且双方没有书面协议的情况下,视为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且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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