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执行配偶一方的财产吗

人民法院不可以执行配偶的财产。人民法院收到执行申请后,会让被执行人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然后再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人民法院在进行强制执行时,原则上不能直接处分案外人的财产,因此,人民法院不会执行配偶的财产,配偶也属于被执行人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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