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结婚可以生孩子,需要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公民的生育权受法律保护,生育权的享有不以结婚为前提,未婚生子的行为合法。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生的孩子,为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对其以危害和歧视。

男女双方有意愿结婚的,应当及时补办结婚登记;男女双方无意愿结婚的,应当及时进行户口登记,一并就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需要准备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没有出生医学证明的需要到司法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亲子鉴定,凭亲子鉴定证明代替出生医学证明入户,并向派出所说明没有出生医学证明的原因。属于国外非婚生子女的,需要提供子女出入境时所持证件,以及申请人在境外出生的凭证,并填写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当地的派出所审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标准,并上报分局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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