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生户口迁移新政策

武汉大学生户口迁移的新政策为:大学毕业生落户,即年龄不满45周岁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毕业生,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落户;购房落户,在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的,本人及配偶、子女可以申请落户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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