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离婚起诉都需要些什么证件

第二次离婚起诉都需要:

1、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夫妻双方关系的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4、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等。

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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