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后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拆迁后的房子不一定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搬迁、临时安置补偿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被拆迁的房子原本就是当事人的个人房产,那么同样的道理,因为拆迁而获得的房产肯定就不属于共同财产了。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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