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质量问题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常是当地的建设局、规划局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这些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建筑工程,包括对房屋建设过程和质量进行监督。你可以向这些部门投诉开发商或施工单位存在的房屋质量问题,他们有权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消费者协会: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消费者协会,他们可以协助处理消费者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包括房屋质量问题。你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咨询并提交投诉,他们会根据法律规定帮助你维护合法权益。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如果是针对公共建筑或政府相关的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投诉。他们有权力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新房屋漏水找哪个部门
1、一般先找物业部门。因为物业部门一般都受开发商委托联系维修事务,物业部门(应经开发商委托)联系施工单位前来保修。
2、如房屋已交存维修资金的,属已购市直管公房的,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提出申请;提出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房屋维修费用超出交存维修基金部分,由相关业主按照房屋所占建筑面积比例分担。
3、属已购单位自管公房的: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或房屋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经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提出房屋维修预算明细,征询业主意见并填写申请表,送交原售房单位;原售房单位到维修基金交存银行对账并填写相关表格后,持资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办理提取审核手续;经批准后,原售房单位到银行办理转账,转入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指定账户,用于房屋的实际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