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出租屋上吊需赔偿房东吗
当承租人在租赁房屋内不幸自杀身亡,房东仅能在合适的情况下向死者的继承人或者亲属提起诉讼,寻求合理的经济补偿。
如果房东试图凭借诸如“凶宅”这类先入为主的迷信观念与影响不可见的潜在风险为由,向其继承人或家属进行索赔,这都无法得到法院的法律认可和支持。
出租人很难在法律层面上将责任与证明指向租客一方,以实现对索赔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二、和二房东签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在二手租赁协议中,若清楚规定了转租事宜,则此一租赁协议便是具备法律效力,其顺利执行并不会受到任何阻碍。
与二手租赁者签署契约便具有了明确的法律效应。
依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准则,这是一种完全合乎法例且得到法律充分保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