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房和商品房的拆迁有什么区别
安置房与商品房在拆迁环节所体现出的差异,主要集中于拆迁补偿以及后续住房安置等方面。
所谓安置房,即是由政府主动供给,专门用来安置那些因为城市规划或者土地开发而不得不搬迁的居民家庭,其出售价格多数情况下将会低于市场现行价格,但前提必须是申请者具备某种特殊的居住资格。
相较之下,商品房实质上就是在市场自由流动、供求关系互动的情况下进行销售的住宅产品,其售价自然受到市场供需状况的直接影响。
当面临拆迁问题时,若涉及到安置房这一类住宅类型,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房地产开发商,都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需要得到安置的居民家庭提供适当的替代性住房选择,并且在拆迁补偿方面也可能会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待遇。
然而,对于商品房而言,其拆迁补偿的具体数额将完全取决于市场评估价值,被拆迁的居民家庭需要依据所得补偿款自行在市场上寻找合适的房屋购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买卖拆迁安置房协议可以更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特定条件下,出售拆迁安置房的协议书确实存在更名的可能性。
然而,更名过程需遵守一系列严谨的法定程序和规章制度。
更名行为往往涉及到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因此必须得到双方当事人的共同同意,并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准备齐全所需的各类材料及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件、房产证照、买卖协议等等。
接下来,双方当事人需共同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或者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更名流程以及相关要求可能会因为地域差异以及实际情况的变化而有所区别,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向专业律师或者当地房地产交易部门寻求更为精准的信息与指导意见。
三、拆迁房可以在开发商那更名
对于拆迁房屋是否能在开发商处进行更名处理,其主要决定因素在于所在地域的房地产政策以及开发商所制定的规定。
普遍来看,拆迁房屋的所有权变更必须依照相应的法律流程实施,其中包括取得原有产权人的同意、进行合法公正、办理所有权转让登记等环节。
若开发商承诺允许在企业内部系统内进行姓名更迭操作,通常亦需获得原有产权人的书面许可以及相关合规法律手续作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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