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房改房处理的若干意见

一、离婚案件房改房处理的若干意见

在处理离婚涉及的房改房(包括福利分房与房改造价购买)争议上,法院主要考量房屋特性及购置本金的来源,此外也会关注夫妻双方在该过程中的贡献度及其遵守的相关政策规范。

而如果此房产既为婚前个人财产又有共同偿还贷款的情况;或者房子是婚后共同所有,法院则会依据复杂的实际情况来决定该如何划分房产。

期间,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成为首要原则,特别是对那些无辜一方或者女性受害者,要给予特别关怀。

对于孩子的抚养事宜,需兼顾他们的权益以防止因父母离婚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总而言之,对每宗个案的处理结果,均需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房产过户委托公证怎么办理

1.当事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以及委托代理人授权书等材料;如有需要,双方当事人可在签署协议后,等待公证员审查并修改,最后在其面前再次签字。

2.离婚房产分割协议须满足相关要求,双方需一同前往公证机关,填写公证申请表格。

3.办理申请手续之后,公证员将对夫妻二人财产权利证明进行审查,同时询问双方对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及发生过程有无受骗或误解;承诺表述真实情况,遵守法律告知。

随后完成相关谈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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