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合同未到期房东要求解除合同怎么办
在房屋租赁合约尚未履行完毕之际,倘若业主想要提前解除该份合约,那么作为承租者有权利为自己争取到一定程度上的违约责任以及经济补偿。
若是承租方有意违反租赁合同条款,例如未经授权便将房屋分租、转让给其他人或者擅自与其他用户交换使用,又或是不经允许对房屋原本结构进行随意变更和使用功能迁移,乃至累计拖欠租金超过六个月之久,甚至是蓄意使用承租的房屋从事非法活动或者严重损坏承租的房产等行为,在这些情况下,业主即便没有法律规定的充足理由,也有权提前解除合约,且不必为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二房东转租房屋时,是否违法
在法律层面上,二房东的转租行为则需要遵循相关的条件及程序,其前提条件便是得到大房东的明确许可方可进行。
依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文规定,承租人如要进行转租行为,必须经过出租人的权威批准,然而此项转租期限也不能超过承租人所剩余的租赁期限。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转租者还需严格遵守租赁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任何形式的改造或者拖欠租金等不当行为。
在此提醒各位读者朋友们,无论何时,进行转租都必需事先征得原出租人的明确同意,这既可通过租赁合同中的明确约定来实现,也可以通过书面洽谈达成共识。
若违反上述规约行为,那么出租人将有权利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