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纠纷村里面不给解决怎么办
村级组织拒绝签署土地承包合同的事件属于典型的民事争议范畴,应首先通过双方自行协商予以解决。
若协商未果,可考虑转而寻求法律手段,向法院提起诉讼。
土地承包合同乃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就土地权益及义务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协议。
在我国,《农村土地法》第20条针对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实践中的具体情形,对各类用途土地的承包期限及其上限做了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设定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一般为30年,最长不超过50年;林地的承包期则设定在30年至70年间。
对于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如需延长,须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生效。
”此项法律规定之所以进行如此细致的划分,主要是基于不同类型土地的投资回报周期存在差异,有助于更好地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
通常而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应包含以下基本要素:发包方、承包方的详细信息,包括其名称、负责人以及代表人的姓名、住址;承包土地的具体名称、地理位置、面积大小、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及其起止时间;承包土地的使用目的;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形式多样,既包括书面合同,也包括口头合同、任务下达书等多种形式,同时还包括其他能够证明承包经营关系的相关证据和文件。
承包土地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2)承包工作小组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拟定并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集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加村民会议,对承包方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4)公开透明地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5)最后,签订正式的承包合同。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二、土地纠纷怎么解决
在我国,村镇社区对于不愿意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行为,其性质可视为民事纷争,应首先由争议双方进行自主友好调解,若调解无法实现,则可选择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发包方(通常为村镇社区)与承包方(通常为农民或农业企业)之间就土地权益及义务关系达成的一种协议。
我国《农村土地法》第20条针对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具体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如耕地、草地、林地等)的承包期限及其上限做了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
对于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限,经过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这一法律规定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区分,主要是基于不同性质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存在差异,从而更加有利于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般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主要涵盖以下内容: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地理位置、面积大小、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和起止时间;承包土地的使用目的;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违约责任等。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形式多样,既包括书面合同,也包括口头合同、任务下达书等,同时还包括其他能够证明承包经营关系的事实和文件。
承包土地的程序大致如下:
(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2)承包工作小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拟定并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集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对承包方案进行讨论和表决。
(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5)最后签订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