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期房法院怎么判
在离婚过程中,涉及到夫妻财产方面的处置问题,可以具体分为两大版块:首先是对于夫妻一方独有财产的分配,此种情形下,夫妻一方所拥有的特有财产应当定义为其个人所有权的财产。
其次是关于夫妻两方共有财产的处理方式,在此范围内,夫妻双方需要通过协商达成共识来进行相关处理。
当双方无法协议解决时,人民法院将根据实际财产状况,遵循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以及女性利益优先的基本原则,作出最终的判决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房产没名怎么判
在涉及离婚财产分配问题时,房产证上有无名字并非唯一决定因素,还需结合具体情形进行判断。
如该房屋可被认定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的财产,则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均有权参与分割;反之,若仅能被确认为婚前个人财产,则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若该房屋系婚后由父母出资购买并明确表示赠予其中一方,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否则亦无法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