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纠纷打110有用吗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若产生房屋租赁纠纷问题,可尝试直接拨打辖区分局房管部门的热线电话进行投诉处理;或者选择拨打报警电话110,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此类问题并寻求协助;此外,也可以前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将情况如实反映。
如上述途径未能有效解决争议,则还可以考虑提交申诉至本地人民法院开展诉讼程序。
《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五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为调解民间纠纷,并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租房的口头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租赁关系中虽仅签订了口头协议而未签署书面文件,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依照本法规定,合同可采用书面或口头两种形式签订,无论何种方式,均具同等的法律效应。
当涉及到口头协议时,如若日后产生纷争且其中一方否认曾经达成过此份口头协议,另一方可通过提供相关证据来证实双方确曾签订过该口头协议;若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这一事实的,则视作双方未签定过合同,和协议的有效性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