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房不收房需要交物业费吗

关于物业费支付时节的考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已经建成且未售出、亦未正式交割给购房者的物业项目,其物业服务费用由项目开发单位全权负责缴纳。

这就意味着,在房屋实际交付至业主手中之前,物业费的责任方应是开发商。

依据合约条款的约束:若您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内明确规定了诸如“开发商应承担直至房屋实际交付为止的物业费”等内容,那么在期房阶段您无需为未入住的房屋支付物业费。

若合同中并无此类明确规定,建议您向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二、前业主欠下的物业费新业主怎样办

假设前任房东还欠着物业费没交呢,现任房东其实也是可以按照合同上白纸黑字的规定来看待这件事儿,就是权衡一下自己需不需要去补这个物业费嘛;假如说合同里什么也没说的话,那就得看卖房的人把房子交给买家的那一刹那啦;这时候,卖房人和物业公司之间建立起来的就是一份关于服务的合同了哦,所以自然而然地,这笔物业费就该让卖房人来付,而买房人呢,他们的责任就是从接手房子开始,才需要去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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