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买房时直接写了儿子与儿媳的名字,离婚,房产该如何处理
1. 单亲父母出资购房:若某位家长以其子嗣的名义购置不动产并挂名在自家孩子名下,可视为对自家孩子的专属赠予,此房产可被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离婚时无需进行分配。
2. 单亲父母出资购房:若某位家长以其子嗣的名义购置不动产并同时挂名在夫妇两人名下,则可视作对夫妇二人的共同赠予,此房产应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老公的房子离婚的时候写归儿子有权卖掉吗
一般而言,如离婚时将房产归于子女并为未成年人所持有,除非出于保护监护者利益,否则其父母无法售房。
倘若离婚时已将共有房产赋予子女且签订相关协议,则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双方需严格执行。
这意味着,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售房。
对于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做出关乎其利益的决策时,监护人须依照被监护人年龄及智力状况,结合其真实意愿来行事。
而对于成年人的监护,监护人应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志,确保他们实施符合其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的民事法律行为。
同时,监护人不应干涉被监护人能够独立处理的事务。
若单方售房,买方若不知情且完成过户登记,则视为善意取得,子女仅可向卖方寻求赔偿。
关于共同财产的房产离婚分配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1.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的,应予批准;
2.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价评估,得房一方需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3.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申请拍卖房屋,所得款项进行分割。
司法实践中,通常会将可实际分割使用的共有房屋进行分割,无法分割的则估价给一方,另一方获得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