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报案要提供哪些材料

合同诈骗作为刑事案件的一种,在报案材料方面也有规定。合同诈骗案报案材料如下:
1、提供所签订的合同(协议)。
2、提供涉嫌人签订合同的虚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的相关依据。
3、已经履行小额合同、部分合同的,提供已履行合同的相关材料。
4、如收受受害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的,尽量提供逃匿的依据。如关闭通讯工具,转移货物、货款,搬迁住所等证明本材料等。
5、提供涉嫌人其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依据。如:留下的书写工具、交通工具、生产工具、假身份证、刊登虚假广告的报刊、杂志等。
6、尽量提供涉嫌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来信、电报等各种材料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六十九、合同诈骗案(刑法第224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