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可以不成立业主大会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不成立业主大会

1、以下情况下可以不成立业主大会: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此情况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二、业主委员会有哪些权利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审议决定住宅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使用;

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并与其订立、变更或解除委托管理合同;

4、审议管家制定的对本小区的年度管理计划、住宅区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维修工程项目;

5、审议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6、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对本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要想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对小区业主的利益作出保护,则就要先了解法律中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只有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当然也才能更好的行使自己的权利,来保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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