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首套房补偿
拆迁方依据特定标准向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提供各类补偿金。
常见种类包括:
(1) 房屋补偿费(亦称房屋重置费),用以弥补所有权人在拆迁过程中所受损失,该金额参照房屋构造及折旧程度分等级,按照每平米价格计算;
(2) 周转补偿费,用以赔偿产权人临时居住或自行寻找住宿场所的困难,这部分资金依据临时住所环境分等定级,每位居民每月均可获得相应补贴;
(3) 奖励性补偿费,旨在激励产权人积极配合拆迁工作或自动放弃某些权益如自愿迁居市郊或放弃单位提供的安居房,具体数额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法规政策制定。
其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 =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 × 宅基地面积 + 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简易结构房拆迁补偿
简易房拆迁补偿主要依据市场估值计算,再乘以建筑面积得出。
针对农村土地和住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与置换补偿两类。
其中,补偿标的为土地使用权,按原用途予以补偿,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与青苗补偿费。
至于房屋拆迁补偿,则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与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组成。
企业拆迁赔偿标准则涵盖了被拆迁资产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搬迁费用及物资运输补偿,以及安置员工费用等方面。
市县人民政府需制定相应的补助与奖励措施,向被征收者提供补助与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