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房产纠纷离婚怎么判
1.关于夫妻中任何一方于婚姻关系存续前独自购置并全额支付完毕购房款项的房产,该房产理应被视作购买者个人的婚前财产。
在婚姻关系解除时,配偶一方不得对其提出分割主张。
2.在婚姻关系延续过程中,若某位配偶以其个人婚前财产进行购房行为,并且该购置的房产并不涉及共同投资或共有收益,则此类房产亦应归属于购买者个人所有,其伴侣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同样无法对此提出分割要求。
3.对于一方曾经在婚姻关系存续初期租赁到期后,凭借共同财产进行购置,且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有其一人名字的房产,应当被判定为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在进行财产分配时,需按照平等原则予以均等划分。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女人要买房离婚怎么判
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初,一方当事人婚前自行购入房产且通过抵押方式进行贷款支付,同时在此之前,已经正式办理了仅由该方当事人作为唯一所有权人的房产证书。
然而,在婚后的生活中,双方共同承担了房贷的偿还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所购置的房产将被视为该方当事人的个人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另一方当事人无权对此提出任何分割请求。
但是,对于参与共同偿还贷款的配偶一方,他们仍然享有权利,可以向对方当事人索要其所偿还的那部分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