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子提前退租后合同还需要给房东吗
在正式签署房屋租赁协议后,该协议便具有了法定效应,这意味着无论退租是否早于预定的租期结束,这份已经生成的协议本身都将成为证实双方实际存在的权利和义务之间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
即便承租方决定提前终止租赁合同,这项协议依然具备着严肃的法律意义,因为它详细记载了诸如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押金金额以及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等等至关重要的信息。
当承租人考虑要提前结束租赁合同时,务必与房东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洽谈,以讨论退还押金、清算尚未支付的租金以及可能因此产生的违约责任等相关事宜。
保存好租赁合同的原始复印件,将会对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处理和任何随之而来的法律诉讼提供有力支撑和可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前,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但是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二、租房时已经交了定金,是否可以退还定金
在房屋租赁中支付订金后,通常是可以进行退还的。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如果未曾对订金作出明确的约定,那么此笔订金的本质上更多地表现为预付款的属性,也就是说当卖方发生违约行为时,应当无条件地将款项全额予以退还;而对于买方而言,若其出现违约情形,亦可通过与卖方进行协商,以寻求解决之道,并且有权请求卖方返还订金。
当然,若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协议或者约定,那么理所当然应该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同时订金的违约金额一般由法律赋予其弹性空间,并不强制进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