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离婚买房法律案件怎么判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明文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购置的一切财产若无特殊约定,皆属夫妻共有财产。
也就是说,若有一方通过所谓"虚假结婚"的手段购买房产,那么该房产可能被视为双方共有的财富。
针对此类潜在风险,其实是可以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规避的,只需要在购房之前,由双方签署一份详尽的协议,明确约定所购房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拆迁房如何分割
针对双方均属于被拆迁安置对象的情况,涉及到的房产理应被认定为夫妇二人的共有财产,在进行分割时必须依据房产的实际应用状况以及双方的经济条件来进行。
另外,若仅有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口,尽管该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延续期内获取,仍然应该视为夫妇二人的共有财产。
在进行具体分割时,我们必须对房产的起源给予恰当的考量,将所有权交予被拆迁安置者所有,但是同时亦需向另一方予以相应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