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贷款期房一般怎么处理
关于离婚时房屋的处置方式:通常而言,夫妻应自行协商并妥善解决相关事宜。
若协商无果,则可向当地社区、村民委员会乃至各自所在的工作单位寻求协助,请其介入协调房产分割所引发的争议。
若当事人双方在离婚时对于房产分割无法达成共识且业经调解无效,那么他们势必要诉诸于法律途径以得到公正裁决。
在此过程中,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及其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将优先考虑保护未成年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方的合法权益,从而做出最终的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共有房产离婚了怎么办
离婚之后,关于共有房屋的处置方式如下所述:在夫妇二人正式办理离婚手续之际,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分配和划分属于他们俩共有的住宅房。
在此过程中,夫妻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达成共识,将住宅房的所有权赋予其中某一方,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款,确保双方均能够接受这样的安排;
如果住宅房内尚有未偿还完毕的贷款,那么这部分债务也应由获得住宅房所有权的那一方独自承担。
具体来说,共有房屋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情形:首先,当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购置房屋时,此房屋便被视为他们的共同财产,应当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分割。
若其中一方在购房时支付了首付款并成功取得房产证,而在婚后则由双方共同承担贷款,那么对于共同还款的部分以及相应产生的增值部分,都需要进行详细的财产分割。
再者,如果在婚后,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了房屋,且产权登记在其子女的名下,那么这实际上是父母对其子女的赠与行为,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另一方无关,因此在离婚时,这部分房产将被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无需进行分割。
最后,如果在婚后,双方的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了房屋,并且事先已经达成相关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的内容进行处理;但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够明确,那么在离婚时,这部分房产将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