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子男方父母出钱付的首付房本只写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办

一、婚后买房子男方父母出钱付的首付房本只写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办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其中一方的父母为其购入房产并登记在该子女名下,那么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这些房产通常被认定为属于夫妻双方面临的共同资产。

如有任何特殊的约定或者条件,双方都应该按照约定履行。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当一对已婚夫妇的亲生父母为他们购买房屋提供资助时,将依据有关协议进行处理。

如果没有设立明确的约定,这些财富将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由他们双方协商决定分配方式。

倘若无法就此达成共识,则需提交至法院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有贷款房产离婚怎么判

(1)在购买房屋时,如系由一方当事人在结婚前所购,且已签订贷款合同,仅在婚前办理了房屋所有权人为单独一方的房产证书,而在婚后则由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情况下,此种房屋应视为单独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另一方无权对此提出分割请求。

对于参与共同还款的配偶一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有权向对方主张其所偿还部分的本金及利息进行返还。

(2)同样地,如果在结婚前,一方当事人已经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屋并签订了贷款合同,尽管在婚后双方共同承担了还款责任并且获得了房产证书,但是,由于房屋所有权在婚前即已产生,所以此种住房仍应视为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诉讼中,不应被纳入分割范围。

(3)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前为其购买房屋且提供资助的行为,应该被视为对各自子女的单独赠与,但若在父母提供援助时明确表示是出于对整个家庭的赠与意愿,那么这种行为将不受上述规则制约。

无论父母在子女婚姻之前是否有过购房支持,只要在婚后双方共同承担了还款责任,都不会改变房屋的所有权归属。

在此类离婚案件中,涉案房屋依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是属于其中任意一方的独立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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