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胁迫买房然后离婚怎么判
关于离婚所应遵循的法律标准:第一点是涉及到孩子抚养问题的部分,如果当事人已经在私下达成了合理的解决方案,那么便可以根据双方的协议进行审判和裁决;如果没有办法就这一问题达成共识,法官将依据保护孩子权益的最高准则做出判断和决定。
第二点是针对婚姻关系处理方面,首先法院会尝试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如果调解失败,那么法官将会以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作为评判是否准许离婚的重要依据。
最后一点是关于其他相关诉求的裁定,法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贷款房怎么判
关于离婚期间涉及到房产贷款的房屋分配问题,其解决途径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方式:
(1)协议分割;
(2)通过法庭裁决进行分割。
在这两种方法中,当事人如能就房产使用权达成共识则可予以直接分割,否则需要通过法院来确定房屋的实际使用人。
待相关权益人取得完整的房屋所有权之后,按照程序再次提起诉讼以解决剩余争议。
另一方面,若在结婚前曾以个人资产购买房地产并由自身申请贷款,而在婚前已办理完毕一方单独作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并且在婚后双方共同支付分期贷款的情况下,则属于该种情形中的单方财产,因此将不会纳入到房屋分割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