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可以卖给没有购房资格的人吗
可以考虑退订,由于您的购买资格尚未得到开发商的批准,因此他们无权出售房屋给您。
当前,开发商已经将房产擅自出售给您的话,便构成了违规行为在先。
此时,建议您直接与该项目的开发商进行联繫并要求退款,或寻求房管局相关部门人员协助处理此次投诉事项。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二、开发商挪用房款可以经侦报案吗
挪用房地产监管资金本质上构成了挪用公共财产的违法行为,若挪用规模较大,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给原部门,或将该资金用于法律禁止的活动,便涉及到刑事犯罪层面。
在这种情况下,房屋监管资金的侵占理应归咎于相关责任人。
诚然,挪用房地产监管资金乃挪用公款的一种表现形式,但需注意,这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更应该归属社会治安问题中的经济领域问题。
如果涉及数额较大,且存在超期未还或非法使用的情况,那么就可能构成犯罪。
针对此类案情,并非将其纳入到监察委员会的负责范畴中,而是交由公安机关来调查处理;而监察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则主要聚焦于国家公务人员的违规违纪问题。
另一方面,尽管挪用资金案件的涉事主体未必为国家公务人员,但并不意味着这类犯罪仅限于此,其他相关社会组织或企业亦可能成为违法犯罪的侵害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