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合同上有家具电器,我该怎么办
确实是可以进行这方面的约定的。
众所周知,租赁合同所包含的具体事项及其细则,皆可由当事人自由协商并共同确定。
其中,针对违约行为的相关条款亦可纳入考虑范围之内。
在合同正式生效之后,若当事人对于违约条款的设定存在疏漏或理解上的分歧,他们有权通过友好协商来加以补充和完善;倘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受损方有权依据标的物的特性及损失程度,自主决定要求对方承担诸如修理、重新制作、替换、退货、降低价格或支付报酬等形式的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
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二、刚离婚能申请公租房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刚经历离婚之痛的人士是否能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关于此问题,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欲成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个人,其前提条件必须是在当地名下没有任何形式的房产,或者即便有房产,但其面积必须远低于规定的标准;其次,他们的收入水平以及财产状况也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可高于或等于规定的标准;最后,对于那些来自外地的务工人员来说,他们还需在当地稳定就业并达到一定年限,方可具备申请公租房的资格。
只要您满足上述所有申请公租房的条件,那么无论您是否刚刚结束婚姻生活,都不会对您的申请产生任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