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离婚买房套数怎么判

依法办理离婚诉讼程序如下:

1.提起诉讼的一方可向法院提交书面或口头离婚诉求,请求裁决离婚;

2.对于书写困难者,亦可通过口头方式提出此类请求,法院将在收到申请后,对诉状进行严格审查,若符合规定,则应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立案并展开审理工作;

3.在正式启动离婚诉讼前,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离婚起诉书、双方婚姻关系证明文件、原告身份证明及户口簿等,如涉及未成年子女,还需提供其户口簿与出生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房贷没有还完离婚怎么判

在离婚过程中,如涉及尚有房贷的房屋,应根据该房产在婚姻关系中的归属情形来处理。

若确认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则在离婚时仅因其个人财产清偿贷款,而不以此析成分割任何房产份额。

反之,若被确认为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尚未偿还的贷款部分将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已还款项及相应增值部分可按比例归入共同财产并予以分割。

关于最终房屋分割方式,须经夫妻双方协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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